约翰施特劳斯一世(通常被称作老约翰施特劳斯,1804年3月14日-1849年9月25日),是奥地利作曲家,和约瑟夫兰纳一起普及了圆舞曲,并为其儿子小约翰施特劳斯的卓越成就奠定了基础,被称为“圆舞曲之父”。他最著名的圆舞曲是《莱茵河女妖罗蕾莱》(作品第154号),而他最著名的作品却是《拉德茨基进行曲》(作品第228号)。
老约翰施特劳斯是小约翰施特劳斯、约瑟夫施特劳斯和爱德华施特劳斯的父亲。他还有两个女儿。生于1829年的安娜(Anna)和生于1831年的特蕾莎(Therese)。老施特劳斯出身小旅馆老板家庭。他的童年相当不幸他七岁时,他的母亲因为发高热去世;而在他十二岁时,他的父亲弗朗茨博尔基亚斯(Franz Borgias)又在多瑙河中溺水身亡。后来,他的继母将他送到一位叫约翰利希特舍伊德尔(Johann Lichtscheidl)的图书装订商处做学徒。在此期间,他学会了拉小提琴和中提琴,而且还一度加入了在当地由作曲家米夏埃尔帕默(Michael Pamer)组织的一个管弦乐队。不过他不久后就转而加入了一个由他日后的对手约瑟夫兰纳(Josef Lanner)建立的名为“兰纳四重奏”(Lanner Quartet)的通俗弦乐四重奏乐团。乐队的另外两名成员是卡尔德拉哈内克和约翰德拉哈内克兄弟(Karl & Johann Drahanek)。这支乐队演出的曲目通常是维也纳圆舞曲和德国的乡村舞曲。
1825年,老施特劳斯组建了自己的乐队并开始为乐队的演出谱写作品。不久他便成为了全维也纳最知名也是更受欢迎的舞曲作曲家,并先后带领乐队在德国、荷兰、比利时、英格兰和苏格兰的许多地方演出,其中甚至包括1838年维多利亚女王的加冕典礼。期间当他在法国之一次听到当地的四对方舞曲(quadrille)演奏后,他开始自己创作这一类型的作品,并热衷于在维也纳介绍这种舞曲。
1834年老施特劳斯抛妻弃子,开始与情妇埃米丽特兰布施(Emilie Trambusch)同居。不过老施特劳斯频繁得惊人的演出所导致的劳累也让他感到,作为一个音乐家是多么不易,他并不希望他的孩子们也成为音乐家。出于爱子之心,他一直禁止小约翰施特劳斯学习音乐。而小施特劳斯却出于逆反最终踏上了成为一个音乐家的道路。小约翰施特劳斯经常演奏他父亲的作品,而且他毫不隐瞒他对这些作品的无比钦佩。
1849年,老施特劳斯因猩红热在维也纳去世。他的遗体最初与他的终生好友兰纳一起葬在德布林公墓。1904年,为了纪念两人的伟大贡献,他们的遗体被移葬至维也纳的荣誉墓地中央公墓。他们以前的墓地现在已被辟为施特劳斯兰纳公园。埃克托柏辽兹称赞老施特劳斯是“维也纳圆舞曲之父”(这一称誉流传甚广)。此外还有一种流行的说法,“没有施特劳斯的维也纳就像失去了多瑙河的奥地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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