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催债公司催债的手段
之一、“函电”讨债法 (1)是指债权人通过向债务人发送催款索款的信函、电报、传真,或通过 *** 等简易方式,以达到追回债款和清结债务的目的。
(2)优点:经济实用;免伤和气,便于改善关系;作为应急手段,便于及时中断时效;便于债权人收集和保存证据。(3)使用范围:一直保持业务往来且关系较为密切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或无争议的;债权金额不大,且债务人有偿还能力的;相距较远,且交通不便,或债务人众多,并相对分散;债权人意欲收集和保存确权书证。
第二、“会议”讨债法 (1)优点:方便易行,有利于提高讨债效率;便于全面了解债务人的情况和制订相应的对策;便于债权人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或“攻坚战”。(2)适用范围:债务人众多,但在一定的区域又相对集中;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易产生异议或发生争执;债务总金额虽然不大,但众多债务人的平均债务数额不大的案件。
第三、“公证”讨债法 优点:强化债务人偿债的责任意识;不经审判程序,即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作为债权人延误时效的补救措施;第四、“代位取偿”讨债法 适用本法应注意:债权的转移必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并不得牟利;要充分考虑两个债权数额的大小;代位取偿要考虑取偿的可行性;第五、“律师协助”讨债法 (1)律师的重要作用:敦促作用;参谋作用;骨干作用; *** 作用;助手作用;预防作用。(2)律师的主要做法:清理帐目,分析成债原因;函件催讨;行政干预;召集债务人会议;债权转移;两地律师协作调解;签订清欠协议书;请求工商、金融部门配合清帐;诉讼。
第六、“兼并清欠”讨债法 实施步骤:牵线搭桥,促成兼并;签订协议,保障债权;执行协议,实现债权。第七、“留置清偿”讨债法 (1)优点:确保债务人实现债权;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留置权与抵押权相同。
(2)适用条件:以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前提;只有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才能行使留置权;留置的财产应是债权人依合同约定而合法占有的财产;债权人留置财产后,经过一定期限,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方可实现留置权。第八、“抵押清欠”讨债法 (1)操作 *** :设定抵押权;行使对抵押权的占有及其例外情形;实现抵押权 (2)适用时应注意:要注意审查抵押人是否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经济管理权;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应当是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实现抵押权要符合法定条件;实行“多退少补”原则;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要谨防债务人提供虚假的担保。
第九、“劳务抵债”讨薪法 (1)优点:即使在债务人难以直接履行金钱债务的情况下,也可以保障债权的实现;为债务人提供了一个既宽松又便利的还债条件,从而使债务人积极主动地还款清欠;便于化解纷争,促进团结和协作。(2)适用的条件:债务人应具备提供劳务的能力;债务人所提供的劳务应当是债权人所需要的;债务人提供劳务应当出于自愿;债务人以其劳动偿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诉讼时效”讨债法 (1)诉讼时效应注意一般诉讼时效(2年)和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2)具体操作 *** :对于债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诉讼时效尚未到期的讨债事宜,可先“礼”后“兵”;注意“诉讼时效中止”的运用;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时,债权人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及时行使权利时,可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转被动为主动;正确适用“诉讼期间的延长”;另辟蹊跷,实现权利请求。
第十一、“诉前保全”讨债法 (1)优点:防止债务人转移、挥霍或隐匿其财产,为债权人实现权利和创造条件;督促债务人自觉清偿债务;辅之以诉讼手段,确保债权人实现权利。(2)适用条件:申请诉前保全的主体;申请诉前保全的事实根据;提供担保;在法定期限内 *** 。
(3)应注意的问题:债权人在申请诉前保全应密切注意债务人对其财产的“处分”动向;对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权利请求,债权人不应申请诉前保全;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行使 *** 权;申请人无力提供担保时,可直接 *** 。第十二、“诉中保全”讨债法 (1)优点:防止债务人隐匿、转移或出卖应属执行标的物的财产;使债权人掌握讨债的主动权,置债务人于“被动挨打”的境地;与执行程序相衔接,确保债权人实现权利。
(2)适用条件:只有涉及财产给付内容的诉讼,才能适用诉中财产保全;实施诉中财产保全的理由是: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在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申请人必须向受案人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或担保人担保。(3)应注意的问题:注意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的时间;无力提供经济担保的债权人应在提出诉中保全申请的同时,向人民法院说明自己的经济状况;人民法院实施诉中保全措施后,债权人并不排斥用诉中和解、诉中调解或诉讼外调解等方式解决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时。
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第十三、“先予执行”讨债法 (1)适用“先予执行”的具体条件:当事人之。
2.无缘无故被讨债公司追债应该怎么办
报警。
扩展
讨债公司一般需要两类人才处理其讨债业务,一类是资深律师,正讨使用,主要负责打法律官司,一类就是社会流氓地痞无赖,歪讨使用(主要对付不还钱的老赖),主要负责骚扰,威胁、羞辱其欠债人,促使还钱。
三法讨债方案
1、带上相关证据自己去法院 *** 追讨。或者委托律师追讨。
其法理依据:《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第八十五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八十八条 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黑道的解决方案如下:
找几个同志者设法弄到其人,问其要还钱还是留下手脚,或者留下两个耳朵做纪念。如果你有唐雎的勇气,一个人也可以讨薪,唐雎曰:“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怀怒未发,休侵降于天,与臣而将四矣。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鱼死网破)今日是也。”挺剑而起,秦王色挠,长跪而谢之曰:“先生坐!何至于此!差你的钱还给你就是了”。
其依据是心理学理论。心理学理论认为:“①人是欺软怕硬的动物”,“②人产生行动的原因是趋利与避害”。
回答者评论:黑白解决 *** 各有其优缺点。白的解决 *** 优点是安全,缺点是见效慢,麻烦,是否能够三两月解决还是未知数。
黑的解决 *** 优点是见效特快,最多一天就可以完全解决,缺点是搞不好自己会有麻烦事。
3.委托讨债公司去讨。
优点自己不需要出力劳心,缺点是一般费用较高。
3.催债公司让我签协议怎么办
是什么样的协议呢?卖身协议肯定不能签啦(开玩笑),利滚利的协议也不要签。
1、如果你借的是校园贷那样的裸贷,不要害怕,趁着钱还不多,迅速的问父母要钱,把那笔钱先还上,免得越欠越多,到后面父母都无力偿还。
2、如果你借的是社会上的 *** 。根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更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自己算一下,他如果收的利高出这个数了,果断报警,那么高的利率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4.第三方公司说(催收)否则开展 *** 流程,是不是法院已经受理了
没有
第三方的催债公司只是为了让你还钱而已他并没有打算 *** 你如果是 *** 你的话法院会打 *** 通知你的并且要相信是法院并不是什么律师而是法院
这就是假的,吓唬你的,如果被 *** 到法院,是法院向被告送达纸质的诉讼状、传票,需要签收的,不是对方通知你,更不是短信告知你,别理她。
民事诉讼法
之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 *** 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之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