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对电商化妆品的政策
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执行问题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总局2013年第10号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已由总局发布,针对省局执行中反映的一些具体操作问题,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备案检验机构增补工作
针对省局反映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指定检验机构数量不足的问题,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参照原国家局《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
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81号)要求,增补相应数量的备案检验机构,并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总局备案。
二、关于美白化妆品注册管理相关工作
(一)关于美白化妆品的范围界定。凡产品宣称可对皮肤本身产生美白增白效果的,严格按照特殊用途化妆品实施许可管理;产品通过物理遮盖方式发生效果,
且功效宣称中明确含有美白、增白文字表述的,纳入特殊用途化妆品实施管理,审核要求参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相关规定执行;产品明示或暗示消费者是通过物理遮
盖方式发生效果,功效宣称中不含有美白、增白文字表述的,按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施备案管理。
(二)关于美白化妆品的功效宣称管理。仅具有清洁、去角质等作用的产品,不得编造概念,误导消费者认为产品具有美白增白功能;以美白系列套装形式销售
的产品,系列产品中应当至少有一件产品为美白化妆品,内部单品中不具有美白功效的,不得通过加注“美白系列”等形式变相宣称美白功能。
(三)关于美白化妆品注册申报程序。美白化妆品申报许可程序严格按照现行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规定要求执行。仅具物理遮盖作用的美白化妆品参照现行的进口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审评程序执行,产品申报时不需提交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按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测要求提交检验报告,送检样品直接由化妆品行政许可
检验机构封样,“产品类别”栏中注明“祛斑类(仅具物理遮盖作用)”。
三、关于美白化妆品过渡期安排
已获得备案凭证(批件)的美白化妆品,至原备案(许可)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凭证(批件)有效期延续的,原备案(许可)管理部门应按照原有规定办理有效期延续,并督促指导企业于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产品类别变更。
已获得备案凭证或批件的美白化妆品申请变更产品类别或重新申报特殊用途化妆品时,不需提交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通告》实施前化妆品备案指定检验机
构或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已经受理的美白化妆品,已检测 *** 不需另行补做。需补做检测 *** 的,补充检验报告应当由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出具,送检样品
的批次可不同于原检验批次,送检样品由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封样。
四、关于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衔接
2014年6月30日新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要求正式实行后,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指导企业按新要求进行网上备案的同时,应结合本省实际
情况,督促企业做好原备案产品的网上补充备案工作。补充备案工作应于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无法按时完成的,应说明相关情况。
2.国家对电商化妆品的政策
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执行问题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总局2013年第10号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已由总局发布,针对省局执行中反映的一些具体操作问题,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备案检验机构增补工作 针对省局反映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指定检验机构数量不足的问题,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参照原国家局《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81号)要求,增补相应数量的备案检验机构,并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总局备案。
二、关于美白化妆品注册管理相关工作 (一)关于美白化妆品的范围界定。凡产品宣称可对皮肤本身产生美白增白效果的,严格按照特殊用途化妆品实施许可管理;产品通过物理遮盖方式发生效果,且功效宣称中明确含有美白、增白文字表述的,纳入特殊用途化妆品实施管理,审核要求参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相关规定执行;产品明示或暗示消费者是通过物理遮盖方式发生效果,功效宣称中不含有美白、增白文字表述的,按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施备案管理。
(二)关于美白化妆品的功效宣称管理。仅具有清洁、去角质等作用的产品,不得编造概念,误导消费者认为产品具有美白增白功能;以美白系列套装形式销售的产品,系列产品中应当至少有一件产品为美白化妆品,内部单品中不具有美白功效的,不得通过加注“美白系列”等形式变相宣称美白功能。
(三)关于美白化妆品注册申报程序。美白化妆品申报许可程序严格按照现行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规定要求执行。
仅具物理遮盖作用的美白化妆品参照现行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审评程序执行,产品申报时不需提交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按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测要求提交检验报告,送检样品直接由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封样,“产品类别”栏中注明“祛斑类(仅具物理遮盖作用)”。 三、关于美白化妆品过渡期安排 已获得备案凭证(批件)的美白化妆品,至原备案(许可)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凭证(批件)有效期延续的,原备案(许可)管理部门应按照原有规定办理有效期延续,并督促指导企业于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产品类别变更。
已获得备案凭证或批件的美白化妆品申请变更产品类别或重新申报特殊用途化妆品时,不需提交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通告》实施前化妆品备案指定检验机构或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已经受理的美白化妆品,已检测 *** 不需另行补做。
需补做检测 *** 的,补充检验报告应当由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出具,送检样品的批次可不同于原检验批次,送检样品由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封样。 四、关于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衔接 2014年6月30日新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要求正式实行后,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指导企业按新要求进行网上备案的同时,应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督促企业做好原备案产品的网上补充备案工作。
补充备案工作应于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无法按时完成的,应说明相关情况。
3.美容院供货的政策
1\价格体系
如果你是 *** 商,在 *** 产品的时候厂家会有建议零售价给到你这边,如果你觉得这个零售价格适合在市面上bai走,那将不对该产品价格体系进行修改,但是你给到美容du院的产品的时候,后面美容院一定会自己提价.
2\产品特色
美容经营的基本上有几大构成,膏体/精油/保健/ *** 服务.所以你的产品进入该渠道,要让美容院了解你产品的基本特色,是在她原来的zhi基础上加了新的 *** ,对来源没有影响,而且是个新dao的利益增长点
3\在和美容院谈 *** 有几个工具是不少的,报价表/产品实样/口服的要加证书(证明安全性)/政策(怎么 *** 的)
4\政策:看你是什么形式进行 *** ,1\加盟 *** 形式,2\代销,3\派人跟踪促销(铺货). *** 过程中一版定会遇见这几个,都不凡可以做下
政策里面就有:1\首批进货额度;2\进货折扣;3\配送品;4\人员方面的支权持;5\仪器方面的支持;6\首批后的返单要求和支持
5\培训等等
4.化妆品怎么进行产品备案
化妆品进行产品备案的 *** :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上市销售前整理、归档下列资料:1.产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
下同);2.产品销售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3.产品生产工艺简述;4.产品技术要求;5.产品检验报告;6.委托生产协议复印件(委托生产的产品)。第1、2项资料应当按要求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的 *** 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其他资料由企业存档备查。
备案资料相关要求1、产品配方信息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全部原料(详见:关于发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的通告)应当详细列明标准中文名称、原料序号、限用物质含量、使用目的等内容。2)复配原料应当以复配形式填报,应当标明各组分的标准中文名称。
香精不须列明具体香料组分的种类和含量。3)除复配原料外,化妆品原料(含复配原料中的各组分)应当按《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使用标准中文名称。
无标准中文名称的,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录的名称、化学名称或植物拉丁学名,不得使用商品名或俗名。4)着色剂应当提供《化妆品卫生规范》载明的着色剂索引号(简称CI号),无CI号的除外。
5)来源于石油、煤焦油的碳氢化合物(单一组分的除外)的原料,应当标明化学文摘索引号(简称CAS号)。2、套装、组合包装或配合使用的产品,分别按以下方式报送产品备案信息:1)套装产品内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独立包装,每个产品分别报备;2)不可拆分的组合包装,以一个产品名称报备的,分别报送产品配方;3)两个或两个以上配合使用的产品,按一个产品报备,分别报送产品配方。
3、来源于动物脏器组织及血液制品提取物的原料,应当收集该原料的来源、质量规格和原料生产国允许使用的证明等资料存档备查。4、使用《化妆品卫生规范》对限用物质有规格要求的原料,应当收集该原料生产商出具的原料质量规格证明存档备查。
5、产品技术要求的编制参照《关于印发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454号)要求执行。6、产品检验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82号)执行。
自治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也可委托内地检验机构):自治区疾病预防中心,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7、参照《关于印发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339号)要求进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结果能够充分确认产品安全性的,可免予产品的相关毒理学试验。8、宣称为儿童或婴儿使用的产品,配方设计原则(含配方整体分析报告)、原料的选择原则和要求、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内容应当按照《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国食药监保化〔2012〕291号)的要求编制,相关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扩展资料:1、委托方和被委托方怎么去备案?答:双方都要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备注:委托方先备案,取得备案号后,把备案号交给被委托方备案即可)2.网上备案需要什么资料?答:网上备案只需两样,一是产品配方,二是销售包装图片的上传。
(图片上传分为:平面图、立体图)3.备案的注册商标可以使用哪些?答:可以使用R的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TM,纯英文的商标,需提供商标注册证明。4.我们产品配方中均有香精成分,但是我们不标注在包装上,那么提供给你们检验的话,也不提供这个成分,上传网站也不上传这个成分,是否可以?答:新政策要求写“产品配方为产品的全成分配方”。
5.产品包装上,一定要写警示语吗?中文产品名称是否一定要标在正面?(法规中说的是标在主视面) 答:产品标准中要求标示警示语的,强制标示,另使用的产品原料在《化妆品卫生规范》中有标示警示语要求的,强制标示,其余情况企业自行标示。警示语标示在产品的可视面上即可。
6.哪些产品必须标注卫生许可证号?沐浴液属于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吗?答:按照法规要求需要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产品,均需在产品标签上标注卫生许可证号。沐浴液目前不属于产品许可证申证范围,可不用在标签上标注生产许可证号。
7.淡化皱纹,祛除皱纹可以用于产品说明中吗?抗皱、抗衰、基因、细胞这些词语,可以用于产品名称中吗?“**原液”如“CTI针叶樱桃原液”这样的产品名称对吗?答:产品说明书也属于标签的一部分,需符合我国对标签的规定。不建议使用“抗皱、抗衰”可能有暗示医疗作用的词语,以及“基因、细胞”等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
对于“原液”这样的词语可以体现产品的真实属性,目前暂无公告表明该词语有违规嫌疑。8.御方、滋养、平衡调理、营养、渗透、收缩毛孔、抚纹、天然这些词可以用吗?答:只要不使用夸大、绝对、暗示或明示医疗作用等违规词语,其余词语企业可酌情选用。
9.生产日期组合: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这样可以吗?答:产品的日期标示中只要含有两组组合日期标示方式中的其中一组即可,如要求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组合,此时若额外标示了生产批号也是可以的。10.有些产品执行标准,以前用的是。
5.美容院供货的政策
1\价格体系如果你是 *** 商,在 *** 产品的时候厂家会有建议零售价给到你这边,如果你觉得这个零售价格适合在市面上走,那将不对该产品价格体系进行修改,但是你给到美容院的产品的时候,后面美容院一定会自己提价.2\产品特色美容经营的基本上有几大构成,膏体/精油/保健/ *** 服务.所以你的产品进入该渠道,要让美容院了解你产品的基本特色,是在她原来的基础上加了新的 *** ,对来源没有影响,而且是个新的利益增长点3\在和美容院谈 *** 有几个工具是不少的,报价表/产品实样/口服的要加证书(证明安全性)/政策(怎么 *** 的)4\政策:看你是什么形式进行 *** ,1\加盟 *** 形式,2\代销,3\派人跟踪促销(铺货). *** 过程中一定会遇见这几个,都不凡可以做下政策里面就有:1\首批进货额度;2\进货折扣;3\配送品;4\人员方面的支持;5\仪器方面的支持;6\首批后的返单要求和支持5\培训等等。
6.急求化妆品的对经销商的激励政策
一)订货会支持
*** 商在 *** MIGROSE美卿品牌两个月内,我公司将协助 *** 商在当地举行MIGROSE美卿品牌专场定货会,保证初步完成网点建设工作。
例如,公司总裁暨国内著名营销专家尚丰先生亲自为招商大会进行《化妆品柜台销售》培训讲座以及招商演讲;公司提供招商彩页、招商手册、招商促销券等相关宣传资料等。
(二)品牌造势
1、地方报纸宣传造势;
2、加盟店海报及会员折页派发;
3、报纸夹页宣传造势;
4、悬挂横幅宣传造势。
(三)广告支持
1.《瑞丽》《女友》《时尚》《中国化妆品》《中国科学美容》等高端杂志品牌推广支持;
2.对优秀 *** 商,公司可协助在当地电视台投放品牌广告;
3.不定期在CCTV-2、CCTV-3等央视投放品牌广告,更大力度提升品牌知名度。
(四)终端促销支持
1.公司将以“会员积分制”为基础,提供系统的、完善的促销政策,保证每个季度有大型促销;并在特殊节日推出不同形式的主题促销活动,全力协助 *** 商维护加盟 *** ;
2.当经销商专柜(2个或以上)建设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经销商的需要选派促销团队配合经销商的大型促销活动开展巡回促销二周。
3.公司根据经销商进货额提供10%的物料配送支持;还将在拓展费范围内为经销商提供DM单 *** 、大型促销活动投入等。
4.公司将为经销商提供专业的产品及销售管理技能等提升专柜、专卖店销量的培训服务。
(五)形象支持
1.公司将免费提供专柜、专卖店设计方案及施工、效果图;
2.公司将提供并协助 *** 商完成 *** CI形象建设工作,以保证广告投放效果,逐步推广品牌;有条件的自己建立直营店;
3.结合经销商的任务额及每次进货额公司将提供一定比例(如进货额10%~20%)的市场拓展费核销支持,以协助经销商进场、 *** 专柜、开展终端推广活动以及 *** 灯箱片、户外广告等。
(六)激励支持
1.年底丰厚的阶梯式返点激励政策;
2.欧洲10日游大奖激励;
3.清华大学EMBA总裁班免费名额;
4.公司股份分红激励政策。
7.化妆品区域 *** 合同该怎样写
化妆品区域 *** 经销合同
甲方(制造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
乙方( *** 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
前言:根据甲方实施区域 *** 、产销结盟、共创品牌、长远共享的营销战略,本着加深友谊、互惠双赢、奉献社会的理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此协议。
之一、区域独家 *** 经销权
甲方同意乙方为“____”专业儿童化妆品品牌在____省____市____县地区独家 *** 经销商。地级市包括以下区域______ 。
第二、订货与交货
2.1、乙方首次订货金额必须达到____元。
2.2、乙方货款直接以现金形式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并将汇款凭证传真到甲方。甲方确认货款到帐后,____天内一定将货发出。
2.3、乙方首次采购品种数量要达到甲方所提供品种数量的____%。
2.4、甲方负责将产品发送到双方商定的收货地点____。甲方负责广州市运输费,乙方负责长途货运费。甲方尽力协助乙方降低货运成本。
2.5、产品在长途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害,乙方必须迅速向货运公司理赔。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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